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
只要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那么,怎么去写委托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争论,无纠纷,无抵押。
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人,房型,房龄约年,朝向,楼层层,总层数层,结构,面积(建筑/使用)平方米,配套设施。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房屋办理形式贷款。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年。(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贷款约定: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服务。并且自愿委托乙方将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须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是真实、可靠、合法、有效的。如贷款银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甲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5、甲方需要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等。甲方贷款办理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6、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7、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及与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8、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银行贷款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责任由甲方负责。
9、若因甲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协议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该房屋贷款办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收取委托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2、乙方不得恶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如有,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合同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乙方将退还所收取的委托服务费。
4、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协助甲方办理该房屋贷款事宜。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委托书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本委托书则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委托费相关约定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的贷款委托服务费(按实际贷款额的%为委托服务费)与房屋评估费(总房值的%)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若甲方有需要乙方为其垫资,则乙方收取甲方的垫资费用为垫资数额的%),甲方予签订本委托书时向乙方交纳委托服务费。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的评估费(总房值的%)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其余的委托服务费(实际贷款额的%)于该房屋审批之后的三天内交予乙方。
三、约定的其他事宜或补充
经乙方核实确认并且同意后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经手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以下简称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 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无效并不影响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让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四条 因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个人住房贷款委托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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